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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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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1/19 人气:720

    苏工信融合〔2023〕2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江苏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有力促进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核心业务上云、设备和数据上云、基于“数据+模型”创新应用三大方向,大力推动“企业上云”计划;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积极推动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各地深耕;深入推进平台赋能模式业态创新,着力创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工厂,有效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申报类别

      1.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3大类5个方向。

      2.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包括新型智能产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7大业态模式创新方向。

      3.省星级上云企业:包括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3个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时间:平台和星级上云企业类不少于1年、标杆工厂类不少于3年。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应满足相关建设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2、3)。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

      (二)对于平台,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得申报。

      2.已被认定为省重点工业互联平台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确因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显著提升的,可根据平台标准要求提出升级申报。

      (三)对于标杆工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2.申报单位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如已通过贯标但证书尚未下发,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书有效期须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

      3.申报项目须满足“基础技术能力”3个方面的全部要求;在“制造系统能力”3个方向上都要涉及;在“企业标杆能力”4个方向上,应至少涉及一个方向;在“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向上,应在一个方向应用成熟。

      (四)对于星级上云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四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三星级,申报五星级的须已评定为四星级,已获评星级的不须重复申报同一及以下星级。

      2.申报企业上云时间及投入金额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其中,各项云服务连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投入金额按实际付款金额计算。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形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指南,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

      1.平台和标杆工厂申报系统(http://jssys.caiicloud.com)于2月6日开启。请各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完成项目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4、5。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系统(www.dxplat.com)于2月6日开启。请各地结合实际,在申报系统设置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申报书详见附件6。

      (二)项目推荐评审

      1.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审核,省工信厅将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评审、会审、公示、认定。

      2.对于三星、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定,报省工信厅复核认定;对于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推荐,报省工信厅评定。

      五、相关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平台和标杆工厂类于3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星级上云企业类于4月17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各类申报推荐报告(含汇总表(详见附件7)一式一份、盖章)同步上报省工信厅。

      2.对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产业链内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3.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在申报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类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上,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典型经验做法将收录创新发展案例集,在全省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工业互联网平台类:025-69652717

       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类:025-69652603

       星级上云企业类:025-69652719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附件:

       1.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

       2.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

       3.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

       4.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5.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

       6.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

       7.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9日

    1.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docx

    2.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docx

    3.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doc

    4.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docx

    5.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docx

    6.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rar

    7.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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