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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209号中国(苏州)创业园4号楼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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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12-652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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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8/28 9:05:17 人气:3930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且选择的领域范围要选到4级子目录;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三)审查认定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三、联系方式

    苏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0512-65212721

    QQ:318006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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